
經(jīng)過十幾次修改之后,我國首個出境游合同的示范文本昨日由國家旅游局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完成!吨袊癯鼍陈糜魏贤(示范文本)》(以下簡稱“示范文本”)即日起開始推行使用。這是我國第一個統(tǒng)一的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它的推行結束了各地出境旅游合同不統(tǒng)一或沒有正規(guī)旅游合同的現(xiàn)狀,為旅行社守法經(jīng)營和游客合法權益的保護提供了現(xiàn)實依據(jù)。
境外小費不算“旅游費用”
針對出境游合同中的“旅游費用”,“示范文本”具體列明了“旅游費用包括”與“旅游費用不包括”的內(nèi)容,以避免爭議。其中“旅游費用包括”項目中有必要的簽證/簽注的費用(旅游者自辦的除外),交通費(含境外機場稅),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非自費旅游項目景區(qū)景點的第一道門票費等!奥糜钨M用不包括”項目中有旅游證件的費用和辦理離團的費用,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境外小費等等。
購物次數(shù)不得超過行程總天數(shù)的一半
在境外被強制購物,臨行前旅行社突然取消出團……這些令旅游者“窩囊”的行為將受到處罰!笆痉段谋尽奔s定,組團社不得強迫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組團社領隊或境外導游未經(jīng)旅游者簽字確認,安排旅游者參加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承擔擅自安排的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shù),每次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組團社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購物的,還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向旅游者支付違約金。
“安排購物次數(shù)不得超過行程總天數(shù)的一半!眹衣糜尉窒嚓P負責人這樣解釋。
同時,旅游者在“旅游計劃書”內(nèi)約定的購物點所購物品如系假冒偽劣商品,示范文本明確:“旅游者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nèi)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時,組團社應當先行賠付”。
拼團、轉團須旅游者書面同意
目前旅行社經(jīng)營中拼團、轉團情況較多,由此引發(fā)的糾紛和投訴也較多,“示范文本”首次規(guī)定了拼團轉團的4項必備條件:一是必須取得旅游者的書面同意,在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組團社應在實施變更后,就變更的必要性、合理性提供說明和證據(jù));二是必須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nèi)容和標準不變;三是受讓旅行社必須是出境游組團社;四是出現(xiàn)服務質(zhì)量等違約問題由出讓組團社先行賠付。組團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旅游者在出發(fā)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組團社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旅游者在出發(fā)當日或者出發(fā)后得知的,組團社應當按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旅游者的實際損失,組團社應當按實際損失對旅游者予以賠償。
五類情景 游客失誤要賠償
出游遇到問題時,不光游客有得到旅行社賠償?shù)臋嗬眯猩缫部梢砸驗橛慰偷氖д`而得到團費5%~90%的賠償。
范本中,屬于游客責任造成損失需要賠償?shù)那闆r有:一是游客出發(fā)前30日以內(nèi)(含第30日)提出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旅行社訂票等定金的相應損失;二是因不聽從旅行社及其領隊的勸導而影響團隊行程,給組團社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三是游客超出合同約定的內(nèi)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四是由于游客的故意或者過失,使旅行社遭受損害的,應由游客賠償損失;五是與組團社出現(xiàn)糾紛時,旅游者應當采取積極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首次對“黃金周”做約定
本次的示范文本還對黃金周旅游違約做了特別約定,雙方可以在黃金周價格上漲的情況下,重新約定解約的擔責比例。
據(jù)業(yè)內(nèi)人士介紹,由于黃金周價格上漲和機位緊張,為了確保團隊的按時成行,應航空公司的要求,旅行社往往通過包機、包位或預付機位定金等方式確保機位。
由于團體價格優(yōu)惠和定金罰則,組團社的以上付出均不能退回。如果旅游者行前退團,組團社遭受的損失比平常要大好幾倍,所以在賠償方面雙方可事先重新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