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教你理智出游維護權益
http://www.zfkbjt.com 2010-3-9 來源:大河網 點擊:次
春暖花開,旅游升溫。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之際,省旅游局質監(jiān)所提醒消費者增強旅游維權意識,審慎選擇旅行社、科學簽訂合同、途中保留證據,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對旅行社的投訴居首位
據省旅游局質監(jiān)所所長王曉寶介紹,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立案處理旅游投訴482起,已結案482起,涉及游客人數2188人,理賠金額499230元,調解一般投訴986起。
在過去的一年中,旅游投訴總量呈下降趨勢,但對旅行社的投訴仍居首位。在出境游方面,投訴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商家欺詐、以次充好、地陪誘導或強迫參加自費項目。而在省內游方面,投訴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旅行社降低旅游服務質量標準;酒店安全防范意識差,造成游客財物被盜;景區(qū)未按規(guī)定給予特殊游客群體進入景點的優(yōu)惠等。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之際,廣大游客盡可以到旅游質監(jiān)部門投訴舉報不法行為,希望游客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善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王曉寶強調。
典型案例助你維權
案例一:保險有瑕疵 意外應賠償
【案情】2009年5月23日,游客萬先生隨團到豫西旅游。25日,萬先生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當地公安機關、醫(yī)院出具了死亡證明,保險公司也到場勘驗。旅行社和萬先生家屬對其死因均無異議,旅行社方面表示,將按照合同約定的旅游意外險進行合理賠償。事后,當萬先生家屬按照合同約定索取賠償時,卻遭旅行社拒絕。
【分析】省旅游局質監(jiān)所進行了認真調查取證,了解到旅行社在與保險公司合作投保旅游意外險的環(huán)節(jié)上有瑕疵,造成保險公司對此單保險的否認,不予賠償。經過多次調解,最終該旅行社同意先行賠償萬先生家屬人民幣6萬元,然后另案起訴保險公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提醒】旅行社在與保險公司進行業(yè)務往來時,應注意完善工作程序,不能用簡易方法進行操作,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案例二:游客留證據 合法維權益
【案情】2009年1月24日,王某一行11人與某旅行社簽訂“海南雙臥九日游”,時間為1月28日至2月5日。旅游期間,由于司機疲勞駕駛,汽車出了車禍;旅行社沒有買到返程車票,導致游客滯留海南兩天。同時,王某一行11名游客還提出,在旅游過程中地陪導游素質低,景點瀏覽方式有欺騙性以及住宿條件差,降低了等級標準等問題。王某等11名游客對旅行社提出精神和身體傷害損失、誤工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15016元。
省旅游局質監(jiān)所經過調查,認為旅行社應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車禍醫(yī)療費用、車禍慰問金、手機費用、返程車票等共計7142元。
【分析】王某等11名游客在旅游行程開始前,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首先簽訂有規(guī)范的旅游合同,并在合同中各項約定很明確,各種票據保留齊全,方便旅游質監(jiān)部門的調查和處理。
【提醒】旅行社在服務中存在明顯瑕疵,如駕駛員疲勞駕駛、沒有準備返程車票、降低住宿標準、景點游覽欺騙游客等,這些問題是近年來海南低價旅游團普遍存在的問題,很多游客由于自我保護意識差,沒有保留足夠證據,旅游質監(jiān)部門不好查處,游客最終只能吃啞巴虧。
案例三:低價團攪市 花錢買罪受
【案情】2009年7月,劉某等30多人參加某旅行社的青島、日照4日游,每人價格198元。在擁擠臟亂的臥鋪客車忍受了一晚,導游帶領大家在一家距離青島幾十公里的服務區(qū)下了車,由于是青島、日照游的旺季,這個服務區(qū)竟聚集了五六千個來自鄭州的游客。劉某等人的洗漱、早餐都是自己草草解決。在青島,整個行程僅用了半天時間。下午3點,游客被催促上車前往日照,到了晚上八九點才到達條件簡陋、衛(wèi)生差的漁村住下。一頓晚飯,已經有3名游客拉起肚子。第二天午飯后,毒辣辣的太陽升到正中,導游竟安排大家下海玩3個小時,然后返程回鄭州。不到一個小時,劉某等臉曬得脫皮。
【分析】青島、日照游本來是距離鄭州最近、最精彩的玩海項目,但由于近些年來旅行社的價格大戰(zhàn),價格由原來的每位398元到如今的每位198元,利潤已經很低,行程安排不科學,吃、住、行、游、購、娛粗制濫造。
【提醒】青島、日照4日游是近些年超低價團的典型代表,建議游客在選擇旅游項目時,不能只把目光盯在價格上,而忽略了旅游的品質。旅行社也應該從中吸取教訓,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整個行業(yè)的利益。
案例四:強制購物 游客挨宰
【案情】2009年1月,周先生等一行7人報名海南旅游,每人1000多元的報價雖然不高,可7天被導游領進10多個購物商店,如果不買東西,地陪導游便給臉色看。
周先生等人被安排去了珍珠、玳瑁、玉器、咖啡、茶葉等商店,購買了近千元的東西。
【分析】如今的一些海南游、東南亞游甚至歐洲游項目,都戴上了“零負團費”的帽子。旅行社不會不賺錢,更不會干賠錢買賣,而會從增加購物次數、購物費用上賺取利潤。【提醒】游客發(fā)現(xiàn)報價低于成本價的旅游團時,不要盲目沖動參團,而是一定要警惕小心。如參團,要提前簽訂合同,約束雙方的行為,如旅行社不得隨意增加購物次數,更不能強迫購物。并保留好相關證據,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對旅行社的投訴居首位
據省旅游局質監(jiān)所所長王曉寶介紹,截至2009年底,全省共立案處理旅游投訴482起,已結案482起,涉及游客人數2188人,理賠金額499230元,調解一般投訴986起。
在過去的一年中,旅游投訴總量呈下降趨勢,但對旅行社的投訴仍居首位。在出境游方面,投訴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商家欺詐、以次充好、地陪誘導或強迫參加自費項目。而在省內游方面,投訴問題主要表現(xiàn)在旅行社降低旅游服務質量標準;酒店安全防范意識差,造成游客財物被盜;景區(qū)未按規(guī)定給予特殊游客群體進入景點的優(yōu)惠等。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之際,廣大游客盡可以到旅游質監(jiān)部門投訴舉報不法行為,希望游客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善于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王曉寶強調。
典型案例助你維權
案例一:保險有瑕疵 意外應賠償
【案情】2009年5月23日,游客萬先生隨團到豫西旅游。25日,萬先生因急性心肌梗塞死亡,當地公安機關、醫(yī)院出具了死亡證明,保險公司也到場勘驗。旅行社和萬先生家屬對其死因均無異議,旅行社方面表示,將按照合同約定的旅游意外險進行合理賠償。事后,當萬先生家屬按照合同約定索取賠償時,卻遭旅行社拒絕。
【分析】省旅游局質監(jiān)所進行了認真調查取證,了解到旅行社在與保險公司合作投保旅游意外險的環(huán)節(jié)上有瑕疵,造成保險公司對此單保險的否認,不予賠償。經過多次調解,最終該旅行社同意先行賠償萬先生家屬人民幣6萬元,然后另案起訴保險公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提醒】旅行社在與保險公司進行業(yè)務往來時,應注意完善工作程序,不能用簡易方法進行操作,導致不必要的損失。
案例二:游客留證據 合法維權益
【案情】2009年1月24日,王某一行11人與某旅行社簽訂“海南雙臥九日游”,時間為1月28日至2月5日。旅游期間,由于司機疲勞駕駛,汽車出了車禍;旅行社沒有買到返程車票,導致游客滯留海南兩天。同時,王某一行11名游客還提出,在旅游過程中地陪導游素質低,景點瀏覽方式有欺騙性以及住宿條件差,降低了等級標準等問題。王某等11名游客對旅行社提出精神和身體傷害損失、誤工損失等各項費用共計15016元。
省旅游局質監(jiān)所經過調查,認為旅行社應當賠償直接經濟損失、車禍醫(yī)療費用、車禍慰問金、手機費用、返程車票等共計7142元。
【分析】王某等11名游客在旅游行程開始前,有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首先簽訂有規(guī)范的旅游合同,并在合同中各項約定很明確,各種票據保留齊全,方便旅游質監(jiān)部門的調查和處理。
【提醒】旅行社在服務中存在明顯瑕疵,如駕駛員疲勞駕駛、沒有準備返程車票、降低住宿標準、景點游覽欺騙游客等,這些問題是近年來海南低價旅游團普遍存在的問題,很多游客由于自我保護意識差,沒有保留足夠證據,旅游質監(jiān)部門不好查處,游客最終只能吃啞巴虧。
案例三:低價團攪市 花錢買罪受
【案情】2009年7月,劉某等30多人參加某旅行社的青島、日照4日游,每人價格198元。在擁擠臟亂的臥鋪客車忍受了一晚,導游帶領大家在一家距離青島幾十公里的服務區(qū)下了車,由于是青島、日照游的旺季,這個服務區(qū)竟聚集了五六千個來自鄭州的游客。劉某等人的洗漱、早餐都是自己草草解決。在青島,整個行程僅用了半天時間。下午3點,游客被催促上車前往日照,到了晚上八九點才到達條件簡陋、衛(wèi)生差的漁村住下。一頓晚飯,已經有3名游客拉起肚子。第二天午飯后,毒辣辣的太陽升到正中,導游竟安排大家下海玩3個小時,然后返程回鄭州。不到一個小時,劉某等臉曬得脫皮。
【分析】青島、日照游本來是距離鄭州最近、最精彩的玩海項目,但由于近些年來旅行社的價格大戰(zhàn),價格由原來的每位398元到如今的每位198元,利潤已經很低,行程安排不科學,吃、住、行、游、購、娛粗制濫造。
【提醒】青島、日照4日游是近些年超低價團的典型代表,建議游客在選擇旅游項目時,不能只把目光盯在價格上,而忽略了旅游的品質。旅行社也應該從中吸取教訓,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整個行業(yè)的利益。
案例四:強制購物 游客挨宰
【案情】2009年1月,周先生等一行7人報名海南旅游,每人1000多元的報價雖然不高,可7天被導游領進10多個購物商店,如果不買東西,地陪導游便給臉色看。
周先生等人被安排去了珍珠、玳瑁、玉器、咖啡、茶葉等商店,購買了近千元的東西。
【分析】如今的一些海南游、東南亞游甚至歐洲游項目,都戴上了“零負團費”的帽子。旅行社不會不賺錢,更不會干賠錢買賣,而會從增加購物次數、購物費用上賺取利潤。【提醒】游客發(fā)現(xiàn)報價低于成本價的旅游團時,不要盲目沖動參團,而是一定要警惕小心。如參團,要提前簽訂合同,約束雙方的行為,如旅行社不得隨意增加購物次數,更不能強迫購物。并保留好相關證據,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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