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主考 殿試開先
宋初科考,大體沿襲唐制,有州府試(即解試,在秋天舉行,故又稱“秋闈”)、禮部試(即省試,在春天舉行,故又稱“春闈”)兩級,設有進士、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明經、明法等科,以進士科為最重,后又有新科增設,多有變化。
開寶六年(973年),宋太祖在講武殿命題復試,并親自主考。通過省試的舉人們,這一次面臨的是皇上篩選,“自茲殿試遂為常式”,科考也由原來的兩級而升格為三級,殿試乃最高一級。殿試之開,北宋皇帝達到了親自選拔人才,同時也掌控對高官任命的目的。
為此,建隆三年(962年),太祖曾下詔:“及第舉人不得呼知舉官為恩門、師門及自稱門生。”乾德三年(965年)又詔曰:“食祿之家,有登第者,禮部具姓名以聞,令復試之。”“昔者,科名多為勢家所取,朕親臨試,盡革其弊矣。”可見,殿試的采用限制了勢家弟子在科考中享有的特權,有利于提高“生源”的質量。
殿試考試,沒有落榜淘汰,只有名次之別,第一、二、三名均可稱狀元,區(qū)別只在于第一名稱榜首,第二、三名稱榜眼(宋后改稱第一名為狀元、第二名為榜眼、第三名為探花)。
雍熙二年(985年),太宗又創(chuàng)出殿前唱名賜及第之制,由此,殿試之后,所有及第者都成了“天子門生”。這對考生來說可謂無上榮耀,皇上也徹底掌控了開科取士的大權。
開國之君趙匡胤,這位出身于軍人之家、自小就不好好讀書的赳赳武夫,黃袍加身后,偏偏重文教、興科舉。他說:“王者雖以武功克定,終須用文德致治。”他宣布“與士大夫治天下”,且制定“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言事人”,“子孫有逾此誓者,天必殛之”的“家法”。在歷代王朝中,這可謂一道別致的風景。
擴大招生 皇恩浩蕩
唐代科考,錄取人數(shù)十分有限,每屆十幾人、幾十人而已,難度最大的進士科,往往是百人中取一、二名,由此導致“沒齒而不登科者甚眾”。那位“十年磨一劍”、推敲文字半生的賈島在科場發(fā)瘋的悲劇絕非偶然。這種情況到了北宋大為改觀。
北宋立國后,中央集權的統(tǒng)治需要大批文武官員。太祖開寶六年(973年),中書舍人李知貢舉(即科考主持人),僅錄取11人,但經太祖復試,增取諸科96人,自此開始大規(guī)模增加取士名額。太平興國二年(977年),太宗復試禮部所呈合格者,錄取進士190人,諸科270人,十五舉以上184人,共500人,取士規(guī)?芍^前所未有。太宗端拱元年(988年),取士840人,超過唐開元年間全盛時期近30年的總和。有學者統(tǒng)計,太宗在位21年,取進士、諸科5800多人。到了仁宗一朝,13次科考,僅進士一科就錄取了4500余人。
不僅如此,對于屢試不中、多次落榜的士人,北宋朝廷還開創(chuàng)了“特奏名”和“賜出身”的特例。開寶三年(970年),太祖“詔禮部閱貢士及十五舉嘗終場者,得一百六人,賜本科出身”,意思是對于參加15次進士考試也沒有考中的考生,朝廷給予帶有特殊照顧性質的“補錄”,仍賜進士,并委派官位,此為后世恩科之始。所謂恩科,朝廷加恩是也。恩科之開,“補錄”的進士們雖非“明媒正娶”,他們也多是到了花甲之年的“老榜生”,但朝廷的“補錄”尤其是擴招之舉,總算為孜孜以求的士人從政提供了廣泛的機會,可謂皇恩浩蕩,對于北宋政府,也達到了籠絡更多知識分子、擴大其統(tǒng)治基礎的目的。至于所造成的大量冗官出現(xiàn)和財政緊張,這恐怕是始料未及的。
為了保證擴招“生源”的質量,北宋政府打破士族門閥壟斷政治的局面,取消了科舉的門戶限制,“取士不問家世”,唯“學而優(yōu)則仕”。為此規(guī)定,凡應試者,無論家庭貧富、郡望高低、年齡大小,哪怕是“工商、雜類”出身,均可報名參加。為此,開寶二年(969年),太祖曾詔曰:“國家歲開貢部,敷求俊義,四方之士,無遠弗屆,而經途遐阻,資用或缺,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荊湖等道舉人,往來給券。”對于家境貧寒者,朝廷也會給予經濟補助,“自起啟以至回鄉(xiāng)費,皆給予公家”,路費由政府埋單。
禁閉考官 廢除公薦
宋代科考,考官雖然是臨時指派,年年更換,但為防止考官與考生“打招呼”,雙方串通舞弊,朝廷公布考官名單后,考官們必須直接進入考試場所——貢院,整個考試期間不得與外界接觸,直到錄取名單公布方可離開,此即“鎖院”——臨時關禁閉也。此項制度始于淳化三年(992年),太宗“命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等同知貢舉。既受詔,徑赴貢院以避請求。后遂為常制”。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 真宗又詔曰:“自今知貢舉及發(fā)解試官,更不得乞上殿及進呈題目,并令門辭,差官伴入院鎖宿。”因為鎖院時間最長可50天左右,長期與外界隔離的考官們,孤寂難耐,只好發(fā)揮自己的特長,以詩歌唱和,遣寂寞時光,因而留下了大量相互酬答的鎖院詩作。“紫案焚香暖吹輕,廣庭清曉席群英。無曄戰(zhàn)士御枚勇,下筆春蠶食葉聲。”這是考官歐陽修對科場情景的描寫。
隋唐科舉,兩漢以來的察舉制度并沒有廢止,間或有舉孝廉之舉。這種考試與公薦相結合的做法,允許通過“公薦”的方式推薦考生,即朝廷官員向主管科考的朝廷名臣推薦應試舉子,但這給考試、改卷和錄取環(huán)節(jié)“開后門”留下了可乘之機,那些出身低微、無緣結交朝廷名臣的考生常常與此無緣。
針對這一有悖公平競爭的做法,建隆三年(962年),太祖下詔:“及第舉人,不得輒拜知舉官。如違,御史臺彈奏。”乾德元年(963年),太祖下詔:“禮部貢舉人,自今朝臣不得更發(fā)公薦,違者重置其罪。”開寶八年(975年),太祖下詔諸州,察舉孝悌力田、奇才異行者等740余人,太祖命李等人試問所習之業(yè),結果無一可用。對此,太祖勃然大怒,“詔劾本部官濫舉之罪”,這一事件更加堅定了北宋政府罷廢察舉制度的決心。此后,各朝極少進行察舉,自漢以來察舉制度所導致的“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現(xiàn)象得以除治。到了景德元年(1004年),真宗又下詔重申,不許公薦。公薦的禁止有利于考試公平,對提高官吏素質具有積極作用。
糊名謄錄 防止舞弊
對于科考,宋太祖有自己的考慮。幾百年來的科考,雖然為封建王朝選拔了大批人才,但在實施過程中問題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科場舞弊,結果導致科名多為權勢家子弟攫取。為扭轉這一狀況,北宋科考開始注重選拔寒門士子,照顧弱勢群體。為此,北宋政府采取多項措施,嚴格考試紀律。
淳化三年(992年),太宗根據(jù)大臣陳靖的建議,對考試實行糊名制。明道二年(1033年),仁宗下詔各州“封彌卷首”,州試均實行糊名制。所謂“糊名”(也稱“彌封”、“封彌”),就是將考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密封起來,以防判卷考官舞弊。聯(lián)想到今日高考,監(jiān)考老師按照國家要求以糨糊、針線密封試卷之舉,令人不禁莞爾。
糊名之后,為防止考生在試卷上做記號,或考官認識考生筆跡,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又實行“謄錄”制度(也稱“易書”),即朝廷設立謄錄院,派封彌官將試卷另行謄錄,抄成副本,考官評卷時只以謄錄的副本為據(jù),因而無法根據(jù)筆跡辨認考生姓名。真宗景德四年(1007年),朝廷頒布《考校進士程式》,“送禮部貢院,頒之諸州。士不還鄉(xiāng)里而竊戶他州以應選者,嚴其法”。接著又頒布《親試進士程式》,糊名和謄錄制度化、法治化。
此外,北宋政府還嚴禁在科考中夾帶、代筆、舉燭等作弊行為。這些措施無疑有利于擁有真才實學的寒門弟子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直接授官 升遷較快
唐代士子通過科考及第后,雖然享有金榜題名、皇帝賜宴、曲江盛會、雁塔題名的榮耀,可謂風頭出盡,但只算是取得了做官的資格,至于是否有未來,還得看你能否通過吏部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方授予官職。而在北宋,考取的進士不再經過吏部考試,皇上直接授官,就業(yè)可謂乘上了快捷的“直通車”,而且仕途升遷較快。
太平興國二年(977年),太宗殿試復試,及第者“凡五百人,皆賜袍笏”。對于進士及九經,更是授予監(jiān)丞、大理評事、通判諸州等官職。最為榮貴的進士諸科,高第者往往被授予朝廷公卿等文官,待遇優(yōu)厚。仁宗一朝13次科舉中,“(每次)甲第之三人,凡三十有九,其后不至于公卿者,五人而已”。做高官的比率和級別較唐代明顯提高。
由此筆者聯(lián)想,相比大唐的曲江宴而言,北宋登科的進士們來到東京城西那座風光旖旎的皇家園林瓊林苑,參加由皇上親自宣布的登科名次大典,并享受一頓皇上恩賜的瓊林宴(即“聞喜宴”),應該是更加風光吧。
北宋科考,大力改革,新招迭出,為自身統(tǒng)治開辟了廣泛的人才來源,無疑,這與北宋以文治國、倚重文臣的國策密不可分。“四海為家寶緒隆,旁求文雅振儒風。命鄉(xiāng)隨計來多士,較藝掄材有澤宮。簪紱近臣當顯任,絲綸深旨論丹衷。旰宵汲汲予存念,夙夜孜孜爾徇公。名實豈惟衡鑒內,賢能皆萃網(wǎng)羅中。佇觀翹楚登時用,布政分憂協(xié)庶功。”這首篇幅較長、用詞典雅的詩歌,其作者是宋真宗趙恒,通過此詩,我們“窺一斑而知全豹”,能夠真切感受到北宋皇帝對科考的重視、招攬到人才后的高興勁兒以及對士子們的殷殷期望。而今讀之,想象著這位真龍?zhí)熳哟丝潭俗堃危壑,看著那一個個成績優(yōu)異的賢士名單,一定樂得屁顛屁顛。
初創(chuàng)于隋代的科舉考試,開始打破幾百年來門閥世族對仕途的壟斷,為出身庶族寒門的讀書人參與政權開辟了道路。經過李唐一朝的發(fā)展,到了北宋,這一制度在諸多方面進行了重大改革,并走向成熟、鼎盛,因而北宋科舉呈現(xiàn)出不同于以往的別樣風景。本文采擷北宋科舉花絮幾則,與讀者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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