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的晉、翼、豫三省交界處,是紅旗渠的故鄉(xiāng),紅旗渠精神的發(fā)祥地。境內的紅旗渠 林慮山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qū)由紅旗渠和太行大峽谷等8個景區(qū)組成,由兩個國家AAAA級旅游區(qū)。 為進一步實施“旅游創(chuàng)名牌”發(fā)展戰(zhàn)略,樹立林州鮮明的旅游形象,林州市旅游局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林州市旅游形象口號。 一、應征作品要求: 形象口號應主體深刻,創(chuàng)意新穎,語詞精煉,有較強的震撼力、吸引力、號召力和啟發(fā)性,一般在10個字之內。 二、評選方法和獎勵標準: 由相關領導和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出優(yōu)秀旅游形象口號6條,其中一等獎1條,獎勵人民幣5000元;二等獎2條,各獎勵人民幣2000元;三等獎3條,各獎勵人民幣1000元(以上獎勵為稅前金額)。中獎名單將在相關媒體上公布。 三、征集時間:自媒體公布之日起至2006年5月30日截止(以郵戳為準)。 四、投稿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人民街27號林州市旅游局 郵編:456550(信封上請注明“旅游形象口號”字樣)。 聯(lián)系電話:0372—6591531 6881220 傳真:0371—6808986 林州市旅游局網址:www.lzly.net 五、特別聲明: 1、所有應征稿件請詳細注明投稿人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證號及聯(lián)系方式等個人信息。 2、應征者請自留底稿,來稿恕不退還。 3、林州市旅游局擁有獲獎的旅游形象口號的所有權。 4、應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應征者本人負責。 5、凡投稿人均被視為認可本須知內容。 林州市旅游局 2006年3月22日 |